肥企排污許可制度將實現肥料制造工業的全覆蓋
發布時間:2018-06-29
日前,生態環境部就《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磷肥、鉀肥、復混肥料、有機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業(征求意見稿)》國家環境保護標準(以下簡稱該標準)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到7月15日。待該標準通過發布實施,加上已于2017年9月29日實施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化肥工業-氮肥》,排污許可制度將實現肥料制造工業的全覆蓋。
該標準適用于肥料制造工業中磷肥、鉀肥、復混肥料、有機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業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和固體廢物的排污許可管理,涵蓋了除氮肥外所有肥料制造工業。除廢氣、廢水外,本次將磷石膏納入排污許可管理,主要填報產排污環節、設計年產生量、含水率、砷含量及處置途徑、處置方式和***終去向等內容。
標準編制組表示,根據初步統計,納入到該標準管理范圍內的肥料生產企業大約為6700余家(2016年底數據)。其中,規模以上磷肥生產企業200余家、鉀肥企業180余家、復混肥生產企業3400余家、有機肥料2900余家。
(來源:火爆農化招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