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春耕化肥供應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3-12
發改經貿[2015]4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局)(經信委)、財政廳(局)、農業廳(局)、商務主管部門、工商局(市場監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供銷合作社,各鐵路局,農業發展銀行各分行:
2015年春耕用肥旺季即將到來,做好化肥市場供應對促進農業發展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各相關單位要組織好化肥生產、儲運、銷售和農化服務等工作,保障化肥的穩定供應和價格基本平穩,支持農業生產再獲豐收。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障化肥生產
2014年化肥產量總體下降,凈出口大幅增加。當前國內化肥資源總量明顯少于去年同期,要積極組織好近幾個月的生產,為春耕用肥提供資源保障。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等企業在冬季供暖壓力減輕的情況下,要全面履行好已經簽訂的天然氣供應合同,保障化肥生產企業的用氣需求。相關行業協會要引導以煤為原料的化肥生產企業克服困難,提高開工率,增加資源保障程度。各地區、各部門都要努力為化肥生產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做好化肥淡季商業儲備的銷售
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企業在儲備期內,要嚴格按照淡儲管理辦法和儲備協議的要求足量儲備。在儲備期結束、春耕用肥期間,要積極動銷,滿足農民購買習慣改變后集中釋放的用肥需求,維護區域市場價格的基本穩定。各省級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幫助儲備企業協調解決收儲和銷售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分行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繼續對國家化肥淡儲承儲企業提供信貸支持。
三、優先供應國內市場
在國內資源量少于上年同期的情況下,國產化肥要集中供應國內市場,優先保障春耕用肥需要。中國氮肥工業協會、中國磷復肥協會、中國農資流通協會、中國東盟農資商會等行業組織要切實發揮作用,引導化肥生產和流通企業減少出口。各化肥淡季商業儲備企業要積極響應有關協會的倡議,停止向港口供貨出口。春耕期間各級檢驗檢疫部門要嚴格按相關標準對出口化肥及包裝實施檢驗,不合格的不得放行出口。
四、加強化肥調運
為了緩解化肥集中生產和分散消費的矛盾,春耕期間要繼續加強化肥的鐵路調運。行業協會要加強與鐵路部門的溝通,及時反映化肥運輸需求信息。鐵路部門妥善組織安排運力,優先保障華北省區和新疆、內蒙等氮肥主產地運輸以及西南地區磷肥運輸需要。化肥淡季商業儲備企業要將儲備化肥提前調運到基層銷區,方便農戶直接購肥。
五、凈化市場環境
針對假冒偽劣肥料坑農害農現象在部分地區仍時有發生的情況,相關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大對以次充好、偷減含量、虛標含量、串通漲價、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市場正常的生產、流通秩序,保障農民用肥質量。要引導企業建立農資質量追溯體系,通過創新技術監管手段更好地維護農民利益。一旦發現國家化肥淡季商業儲備企業經營假冒偽劣化肥的,將取消其儲備資格。
六、提高農化服務水平
隨著農業經營方式的轉變和農資行業市場競爭程度的提高,專業細致的農化服務成為農資生產經營企業提升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各級農業部門、供銷合作社和相關行業協會要指導化肥生產流通企業加強農化技術服務,向農民普及科學施肥知識,提供選肥、用肥指導,推廣科學施肥技術。化肥儲備企業要積極發展現代流通網絡、創新服務模式,加大高效新型肥料儲備和銷售力度,更好地服務農業生產。
七、適應市場化的新常態
近年來化肥領域市場化的步伐和實踐創新的腳步逐漸加快。2015年化肥出口關稅開始實行全年統一稅率。今后化肥相關價格政策和稅收政策將不斷改革完善,農資企業面臨新挑戰。化肥市場上新型肥料逐步得到消費者的認可,農資電商企業不斷涌現,行業信息化水平快速提高,農村土地流轉加快。全行業企業只有主動適應新變化,加快轉型升級和創新,才能在未來的市場中立足和發展。
春耕化肥供應關系到全年農業生產和經濟發展的全局,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協調。對化肥市場供應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地方有關部門要及時協調解決,并向國務院主管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報告。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能源局
供銷總社
中國鐵路總公司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015年3月6日
(來源:發改委網站)